發布日期:2014年01月19日 來源:聯誼報 作者:鄭銳 字號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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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村水環境治理一直是省政協委員、浙大生物系統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授張英所關注的話題。近年來,她連續提出多份提案,呼吁推進我省農村水環境的建設。
“農村污水治理現在無標準可循。”她遺憾地說,由于對農村污水處理重視不夠等原因,迄今尚無統一的農村污水處理排放標準,這導致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無據可依,污水處理形式各異。
為此她建議,按照分類分級原則制定治理標準。如生態系統、生物物種和自然遺跡等自然保護區以及飲用水水源地等,必須高標準、嚴要求,確保環境安全和城鄉居民的飲水安全。以漁業、農業生產為主的農村地區則可相對降低要求,既保證處理效果,又避免不必要的浪費。
從治水技術層面考慮,她呼吁盡快制訂或完善地方性技術規范。一方面,農村污水面廣量大,各地差異性大,必須因地制宜,從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,制定污水治理的技術方案。另一方面,要有一個全省性的技術規范,以便于驗收、考核、比較。她認為,可以對現有的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規范》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,設置合理的技術等級,適應不同等級的治理目標和標準,同時要兼顧地域差別,更好地適應當地的自然、社會和人文環境要求。
“溫州珊溪水利樞紐的水源地保護與綜合整治工作,桐廬、永嘉等地農村的生活污水處理實踐等都值得研究。”她認為,我省農村的污水治理起步較早,多年的生態省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,已經有了大量污水治理的實踐經驗,有關部門可以對此加以認真總結和大力推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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